各学院:
为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上级人保、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在校大学生参保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参保意识,满足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特发此说明。
学工处工作人员在日常与学生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少数班级没有对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业务办理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导致部分学生对学生基本医疗参保流程、医保待遇等政策了解不够的现象。为此,学工处统一印发了相关宣传材料。近期将组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医保政策宣教与咨询活动。
大学生医保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要高度重视,要求统招本、专科班的班导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利用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力争做到让每位学生知晓。
附件:2010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相关文件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