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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医保指南
2024-04-24 16:12  

为完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应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切实减轻学生和家庭经济负担,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什么是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个分支,参保群体面向的是在籍大学生,故被称为“大学生医保”,是国家针对大学生的一项政策性免费的社会福利保障。

2.大学生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参加南昌市大学生医保无需学生个人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在籍大学生只需配合学校医保部门做好参保登记即可。

3.大学生医保参保对象

大学生医保参保对象包括南昌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4.大学生医保不能重复参保

按国家医保政策要求,在校大学生医保做到全面覆盖应保尽保,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学校所在地)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不能同时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学校期间参加免费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务必通知自己的家人,不要在老家缴费参加当地的居民医保。

若大学生为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人员,原则上应在其困难身份认定地办理参保登记(因特殊人员身份参加的居民医保比大学生医保享受的医疗待遇会更好)。

5. 省内新生停保操作

按照江西省医保政策,一人只能有一个参保地,江西户籍的同学参加大学生医保时,会显示重复参保(即大学生医保同家中的居民医保相冲突),导致大学生医保不能参保。同学们必须自行停掉家中的居民医保才能正常参加大学生医保。若没有按时停保的同学导致不能及时参保的,将不能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医保,请记得自费参加家中的居民医保!

线上办理: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中的医保专区

进入手机支付宝→点击“赣服通小程序”→下滑找到并点击“医保专区”→找到并点击“居民暂停参保”进入办理即可。中断原因选择“人员上学”。

6.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

新生入学后,只要在学校集中参保期内(9月18—10月18)参加了本校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可在入学次年的1月1日零时起到毕业年的12月31日24时止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入学当年的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家中原参保地报销。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在籍期间可继续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7.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了哪些方面

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门诊(慢)特病医疗、住院医疗三个方面。

8.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我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的首诊医疗机构定为学校医务所,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分为:学生在校内医务所就诊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校外就诊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9.大学生在校医务所门诊就医流程

参保学生到校医务所相应科室就诊→收费处对医疗费用补助部分实行刷卡记账→其余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药房取药或相应治疗。

*备注: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医务所看病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学号及有效身份证明(江科微信公众号我的二维码、学生证、身份证、驾照),否则一律按自费处理。

10.学生在校内医务所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在校医务所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次就诊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可报销部分的65%比例报销,由电脑收费系统记账、现场签字确认直接报销,自费部分由个人现场支付(部分医疗项目及药品未入国家医保目录,按自费处理)。

11.校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在校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仅限于大学生本学年度寒暑假期间发生的,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就诊费用(如:乡镇卫生院、城区卫生服务站或卫生服务中心)。待假期结束一个月内,由本人提供没有报销过的正规门诊收费票据原件、病历(含诊疗用药情况)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医务所三楼(医保科)按可报销部分的 65% 比例报销。

12.大学生电子医保卡的作用

电子医保卡可用于南昌市公立医院门诊挂号及住院报销。

1)门诊挂号:挂号使用电子医保卡,可按政策直接减免部分挂号费用。(医药费及治疗费自费)

2住院报销:入院时出示医保电子二维码,出院结算即可享受医院直接报销,个人只需支付剩余部分。

13.大学生住院流程

1)江西省内住院:学生在省内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时,需要在办理窗口出示本人的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及预付款,出院办理结算时请带好预付金收据,多退少补直接享受医保报销,个人只需支付剩余部分。

2)江西省以外住院:学生在省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流程同省内一样,仅增加了“异地报备”环节,异地报备必须在未住院前或已住院一天内自行线上申请通过,并在入院办理手续的窗口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要走医院直接报销。未申请异地报备则会影响报销比例,已按要求报备的出院办理结算时按可报销的60%直接报销。

14.线上异地报备操作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点击“异地备案”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点击“选择城市”(就医所在城市)→备案类型选择“异地转诊人员”,提交即可。

15.线下报销

因各种原因在医院、家里均没有报销过医疗费用的同学可以选择线下报销,住院期间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先自费,出院后半年内,请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提供以下材料来校医务所三楼医保科走线下报销,待遇同医院直接报销一样。

线下报销请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盖医院公章)。

2)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盖医院公章)。

3)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盖医院公章)。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盖医院公章)。

5)学生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二份(注明:户名、卡号、开户行、联系电话)。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

7)学生证复印件二份(无学生证的可从学信网上打印)。

8)排外证明(因外伤导致入院需提供此证明,非外伤导致无需提供)。

备注:所有因外伤导致入院治疗者必须是:非交通肇事、工伤、违法犯罪、自杀自残等原因造成,且无第三责任方、未享受赔偿的参保人员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报销。

16.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际准为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17.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除去起付标准后,可报销部分的报销比例如下: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即乡镇级医院)按90%报销;市内二级医疗机构(即区县级医院)按 80%报销;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即省市级医院)及南昌市以外的各级医保定点医院按 60%比例报销;非国家医保定点医院一律按 35%比例报销。

18.大学生住院医保报销限额

大学生住院医保报销分为:基本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其中6.7万元以下(含本数)按就诊医院的等级比例报销;6.7万元至10万元(含本数)按可报销部分的 90%的比例报销;10万元至50万元由大病保险公司按可报销部分的 90%的比例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最高限额为: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 40万元。以上两项累计,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19.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其待遇

符合南昌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围的,可按规定自行选择一家南昌市定点医院,并在该医院的医保部门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在定点医院产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时按政策规定现场结算报销,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特殊病种参照《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特殊病种分为:1、恶性肿瘤;2、糖尿病(合并并发症);3、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5、慢性病毒性肝炎;6、肺结核病;7、精神病;8、血友病;9、艾滋病;10、高血压病(二期以上);11、再生障碍性贫血;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帕金森氏病;14、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15、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6、老年痴呆症;17、肾病综合征;18、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9、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透、腹透);20、重症肌无力;21、癫痫;22、血吸虫病;23、肝硬化失代偿期。

20. 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医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包括工本费、急救车费、出诊费、会诊费、特需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煎药费、空调费、镶牙费、配镜验光费、各种医疗咨询费用、各种整容矫形的医疗费用等;6、因违反校规校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事故、服毒、自杀、自残自伤、犯罪行为原因造成的医疗费用;7、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江西科技学院医保科咨询电话:0791-88136120(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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